從《楞嚴經》「十番辨見」試論真心之體認

壹、緒論

 

《楞嚴經》開示的法門是圓頓之教,修行之要,在於依「真心」而修。何謂「真心」?這是一個體證的問題,非語言分析可以交代清楚。然而,觀念正確,是可以幫助我們對修行方向的掌握,關鍵所在,即是對於「真心」是否有「如實」而「相應」的了解。本文是繼〈從《楞嚴經》「七處徵心」試論佛法之修行〉的續作[1]。因為「七處徵心」是破除我們對妄心的誤認,破妄之後,而阿難仍不知「心」在哪裏?於是,如來乃藉「見性」作比喻,共有十番的說明,前人稱為「十番辨見」或「十番顯見」。

 

所謂「見」,指眼中的「見性」,換言之,是能見之性;以它比喻「真見」,也即是「真心」。這個能見之性稱為「見分」,見分所對是「相分」,見相二分代表著主觀與客觀的世界,同時,見相二分也表示能所相對,凡夫往往自以為「能見」,亦以為有「所見」,能所之中,執著甚深。其實,能所皆妄,見相二分只是真心的「月影」[2]而已;然而,凡夫迷真起妄,而且認妄作真,視「相分」為「真」,更將「見分」牢牢抓緊。《楞嚴經》主張︰離妄見之見分與妄境之相分,即能回復清淨本然的真心。

 

此當中,妄見的見分是緣外境界,業識所變,能所歷然,亦稱為「見精」──具有能見之「精明」,若在「耳根」則稱為「聞精」,六根各具有六種「精明」的能力︰見、聞、嗅、嚐、覺、知。分別而言,即是︰見精、聞精、嗅精、嚐精、覺精、知精;合而為一,則稱為「識精」。《楞嚴經》以為︰此一「識精」本是妙明之真體,本體是真,然而,眾生不知,迷失其中,遂使真心不失而失,若能悟此「真本」,依之而修,即可當體即妄即真。

 

於是,《楞嚴經》既已在「七處徵心」說明妄心無處,若說果有「心」在,此「心」何在?佛乃即見論心,指出能見是心,眼只見緣之一,打破凡夫「眼見心知」攀緣分別之謬誤。其次,即見論心,當下從眼中見性體認真心,此一見性,絕對待,無能所,不落分別,若有分別,乃是「眼識」,不是「根中見性」。如是,顯「見精」中的「見性」,是「帶妄顯真」;若能當下悟此見性為「真」,則是不動周圓,常住妙明。因此,《楞嚴經》反覆喻明︰以真鑑妄,真不墮妄的道理。此即妄見有見,「見精」猶是一種「見妄」,著即非真。

 

然則,見性離緣,見精亦是緣,生命的真實,不在「相」上打轉,而是在「見」上體認,因為「相」是「月影」;進一步言,「見」也是「捏目之見」。如是,真見無見,但不執著,離妄即真,必有這樣的信解,以解起行,了知一切能所皆妄,才是《楞嚴經》主張的修行根本見地。

 

以上是《楞嚴經》對「見性」的基本看法。下文將依經文的次序,一一介紹「十番辨見」內的容。說明如下︰

 

貳、《楞嚴經》「十番辨見」之探討

 

一、能見是心──眼是見緣

爾時,阿難在大眾中,即從座起,偏袒右肩,右膝著地,合掌恭敬,而白佛言:「我是如來最小之弟,蒙佛慈愛,雖今出家,猶恃憍憐,所以多聞,未得無漏,不能折伏娑毘羅咒,為彼所轉,溺於淫舍,當由不知真際所詣。惟願世尊!大慈哀愍,開示我等:奢摩他路,令諸闡提,隳彌戾車。」作是語已,五體投地,及諸大眾,傾渴翹佇,欽聞示誨。

 

爾時,世尊從其面門,放種種光,其光晃曜,如百千日。普佛世界,六種震動,如是,十方微塵國土,一時開現,佛之威神,令諸世界,合成一界。其世界中,所有一切諸大菩薩,皆住本國,合掌承聽。

 

佛告阿難:「一切眾生,從無始來,種種顛倒,業種自然,如惡叉聚。諸修行人,不能得成無上菩提,乃至別成聲聞、緣覺及成外道、諸天魔王及魔眷屬,皆由不知二種根本,錯亂修習。猶如煮沙,欲成嘉饌,縱經塵劫,終不能得。云何二種?阿難!一者、無始生死根本,則汝今者與諸眾生,用攀緣心為自性者。二者、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,則汝今者識精元明,能生諸緣,緣所遺者。由諸眾生遺此本明,雖終日行而不自覺,枉入諸趣。阿難!汝今欲知奢摩他路,願出生死,今復問汝。」

 

即時,如來舉金色臂,屈五輪指,語阿難言:「汝今見不?」

 

阿難言:「見。」

 

佛言:「汝何所見?」

 

阿難言:「我見如來舉臂屈指,為光明拳,耀我心目。」

 

佛言:「汝將誰見?」

 

阿難言:「我與大眾同將眼見。」

 

佛告阿難:「汝今答我:如來屈指為光明拳,耀汝心目。汝目可見,以何為心,當我拳耀?」

 

阿難言:「如來現今徵心所在,而我以心推窮尋逐,即能推者,我將為心。」

 

佛言:「咄!阿難!此非汝心。」

 

阿難矍然,避座合掌,起立白佛:「此非我心,當名何等?」

 

佛告阿難:「此是前塵虛妄相想,惑汝真性,由汝無始,至於今生,認賊為子,失汝元常,故受輪轉。」

 

阿難白佛言:「世尊!我佛寵弟,心愛佛故,令我出家。我心何獨供養如來,乃至遍歷恆沙國土,承事諸佛及善知識,發大勇猛,行諸一切難行法事,皆用此心;縱令謗法,永退善根,亦因此心。若此發明不是心者,我乃無心,同諸土木!離此覺知,更無所有,云何如來說此非心?我實驚怖!兼此大眾,無不疑惑。惟垂大悲,開示未悟。」

 

爾時,世尊開示阿難及諸大眾,欲令心入無生法忍,於師子座摩阿難頂而告之言:「如來常說:諸法所生,唯心所現;一切因果,世界微塵,因心成體。阿難!若諸世界一切所有,其中乃至草葉縷結,詰其根元,咸有體性,縱令虛空,亦有名貌。何況清淨妙淨明心,性一切心而自無體!若汝執吝分別覺觀所了知性必為心者,此心即應離諸一切色、香、味、觸諸塵事業,別有全性。如汝今者承聽我法,此則因聲而有分別;縱滅一切見、聞,覺、知,內守幽閒,猶為法塵分別影事。我非敕汝執為非心,但汝於心微細揣摩:若離前塵有分別性,即真汝心;若分別性離塵無體,斯則前塵分別影事。塵非常住,若變滅時,此心則同龜毛兔角,則汝法身同於斷滅,其誰修證無生法忍?」

 

即時,阿難與諸大眾默然自失。

 

佛告阿難:「世間一切諸修學人,現前雖成九次第定,不得漏盡,成阿羅漢,皆由執此生死妄想,誤為真實。是故汝今雖得多聞,不成聖果。」

 

阿難聞已,重復悲淚,五體投地,長跪合掌而白佛言:「自我從佛,發心出家,恃佛威神,常自思惟:無勞我修,將謂如來惠我三昧。不知身心本不相代,失我本心,雖身出家,心不入道,譬如窮子,捨父逃逝。今日乃知:雖有多聞,若不修行,與不聞等;如人說食,終不能飽。世尊!我等今者,二障所纏,良由不知寂常心性,惟願如來哀愍窮露,發妙明心,開我道眼。」

 

即時,如來從胸卍字,湧出寶光,其光晃昱,有百千色。十方微塵,普佛世界,一時周遍,遍灌十方所有寶剎、諸如來頂;旋至阿難及諸大眾。告阿難言:「吾今為汝,建大法幢,亦令十方一切眾生,獲妙微密性淨明心,得清淨眼。阿難!汝先答我,見光明拳,此拳光明,因何所有?云何成拳?汝將誰見?」

 

阿難言:「由佛全體閻浮檀金,赩如寶山,清淨所生,故有光明;我實眼觀,五輪指端,屈握示人,故有拳相。」

 

佛告阿難:「如來今日實言告汝:諸有智者,要以譬喻而得開悟。阿難!譬如我拳,若無我手,不成我拳;若無汝眼,不成汝見;以汝眼根,例我拳理,其義均否?」

 

阿難言:「唯然,世尊!既無我眼,不成我見;以我眼根,例如來拳,事義相類。」

 

佛告阿難:「汝言相類,是義不然。何以故?如無手人,拳畢竟滅,彼無眼者,非見全無。所以者何?汝試於途,詢問盲人:『汝何所見?』彼諸盲人,必來答汝:『我今眼前,惟見黑暗,更無他矚。』以是義觀,前塵自暗,見何虧損?」

 

阿難言:「諸盲眼前,惟睹黑暗,云何成見?」

 

佛告阿難:「諸盲無眼,惟睹黑暗,與有眼人,處於暗室,二黑有別?為無有別?」

 

「如是,世尊!此暗中人,與彼群盲,二黑較量,曾無有異。」

 

「阿難!若無眼人,全見前黑,忽得眼光,還於前塵,見種種色,名眼見者;彼暗中人,全見前黑,忽獲燈光,亦於前塵,見種種色,應名燈見?若燈見者,燈能有見,自不名燈;又則燈觀,何關汝事?是故當知:燈能顯色,如是見者,是眼非燈;眼能顯色,如是見性,是心非眼。」

 

七處徵心,破心在內、在外、潛伏根裏、內外兩在、隨所合處、根塵中間、一切無著。前六處破著「有」,第七處破著「無」,七處皆被否定,然阿難尚不知佛破七處「無處」,乃欲顯「真心」,而阿難仍執此「妄想」為心,但只恨不知所在,遂有「當由不知真際所詣」之問,傾心渴望,翹首期盼,恭聆如來進一步之開示。

 

佛很清楚地回答:「皆由不知二種根本」,指出阿難與諸眾生是「用攀緣心為自性者」,這是「無始生死根本」,而阿難主張「能推是心」,只是「前塵虛妄相想」,並非真心。徵心至此,不但徹底打破「妄心有處」,而且,直斥「妄心非心」。

 

然而,眾生一向以「攀緣」為心,以為「離此覺知,更無所有」,生命遂在「妄想」中追逐,如今,「若此發明不是心者,我乃無心,同諸草木」,因此,阿難乃曰:「云何如來說此非心?我實驚怖!兼此大眾,無不疑惑。」請求開示。

 

佛開示曰:「如來常說:諸法所生,唯心所現;一切因果,世界微塵,因心成體。」這是肯定世界之中的一切所有,皆是「唯心所現」、「因心成體」;而此「心」之體性究竟為何?若離「前塵分別影事」而有「分別性」者,方許為「真心」,「若分別性離塵無體」,試問此心何在?因為此「心」若「真」,是不應該藉「塵」才有,「塵非常住,若變滅時,此心則同龜毛兔角,則汝法身同於斷滅,其誰修證無生法忍」,這是很嚴重的問題!

 

然而,眾生既已習慣以攀緣為心,背覺合塵,由來已久,一旦被指出「塵非常住」,雖知「若變滅時,此心則同龜毛兔角」,但是,如何捨妄求真?實在不知!因此,阿難不得不承認:「我等今者,二障所纏,良由不知寂常心性。」再求開示。

 

一直以來,阿難主張「能見是眼」,換言之,因為「眼根」加上「光明」,便許為「能見」,「能見」若再加上「能推」,便認為是「心」之所在。

 

然而,佛卻借比喻來打破世人之謬解。蓋世人以為無眼便是「無見」,乃至以為沒有光明,也稱之為「無見」;不知明、暗是塵,見明見暗,皆屬「有見」。如是,不得謂「盲人無見」,因為有眼之人,處於暗室,也是見於黑暗,由此可知:能見之性,是「離塵有見」。

 

其次,若眼根能見,無眼之人,忽得眼光,如今天之「移植手術」,則所謂「眼見」者,是否只是「能見」之增上緣;設若「無心」,如木偶裝上「人眼」,也不得有見,可知「眼」不是「能見」之根本關鍵。是因為「眼」中有能見之「性」,稱為「見性」,才能得見;若在「耳根」,便有能聞之「聞性」;在「鼻、舌、身」三根,則有能覺之「覺性」;在意根,則有能知之「知性」。見、聞、覺、知,分開來說,是六根的不同作用;但合起來,其「性」則一,稱為「真心」。如是,當六根與六塵接觸之時,您是否念念分明?是否曾經用心?是否身心統一?若能當下覺察身心的狀況,身、口、意一致,並且與「清淨」相應,這便是「心」能作主,比較不受外物的影響,相反,便可能在六塵之中迷失自我,分不清身心與世界的對應關係。

 

然則,所謂「真心」,是不離不即於六根,但世人往往執著於六根的感官作用,追逐六塵,而且,以「攀緣」為心,於是,佛不得不宣稱:「如是見性,是心非眼。」換言之,是要我們體會這個「能見之性」,不要被表面的「眼根」所迷惑。即此而言,能見之性,是「離根有見」。

 

「目」固然能見,但只是能見之「增上緣」。因為見明、見暗,皆是「有見」,明、暗是「塵」,而且,眼睛也是「塵」;然而,凡夫以為「見暗」便是「無見」,乃至以為沒有眼睛,也稱為「無見」。而「見性」者,是「離塵有見」、「離根有見」,如是,見性「是心非眼」。然則,當根塵相脫之際,試問:您看到甚麼?依甚麼來看?一無所依,並無能看,亦無所看,試問:究竟「您」是「誰」?

 

小結︰

 

有「心」才能有「見」,「眼」只是「見緣」之一,而且,感官之知並不可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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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自:http://ccbs.ntu.edu.tw/FULLTEXT/JR-HFU/nx020892.htm 作者:胡健財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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